你的公司給你繳納的五險一金合法嗎?公司是怎麼幫你繳納的?

學姐有跟大家講過,五險一金要繳納多少,是根據每個人的工資多少來定的,工資越高自然繳納的就越多。

不過嘛,有的小夥伴會跟學姐說:

「爲什麼我月入過萬,繳納的五險一金一共才幾百塊錢?」

「我在公司繳納了十年的社保,結果我還是不能買房落戶,這是爲什麼?」

「爲什麼我的醫保報銷比例比其他人低了30%?」

......

對於這些情況的出現,學姐只能說,是你的公司太會「精打細算」了。

 

對於大多數公司而言,我們五險一金的繳納都是沒有問題的。

但我們仍然有可能遇到一些爲了節省開支,而在員工的五險一金上動手動腳的公司。導致我們的社保沒有好好繳納,影響到了生活各方面的問題,真的百害而無一利。

跟着學姐往下看,本篇文章帶大家瞭解,我們的五險一金是如何被公司動手腳的,以及如何分辨自己的五險一金有沒有被動手腳。

按當地最低工資基數繳納

學姐經說過,社保應該繳納多少,是與我們的工資直接掛鉤的,工資越高,繳費越多,反之則越少。

但是嘛,這並不代表月薪兩三千的人每月只需要交一兩百,年入百萬的人一個月就要交一兩萬。如果真要這麼交,你不心疼,公司都得替你交到破產。

實際上,國家不同地區都會根據當地經濟水平,職工月平均工資,來制定當地繳納社保的最高與最低基數。

一般最低基數爲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基數爲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比如2019年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爲7855元,那麼最低最高繳費基數就分別爲4713元和23565元。

假設社保繳費比例爲15%,那麼:

如果員工工資低於4713元,哪怕一個月只賺3000元,社保也得繳4713×15%=706.95元。

如果員工月入10萬元,社保最多也只需要繳23565×15%=3534.75元。

很多公司爲了節省開支,會故意以當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替員工繳費,方法也是五花八門。

有直接瞞着你上報的,有故意玩文字遊戲的,比如我們月入10000,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爲5000,那麼公司就把你的工資條拆分爲:

基本工資5000+績效提成2000+房補1500+餐補1500=10000

於是,公司就按照基本工資5000元來替你繳納社保,我們來看看5000元跟10000元繳納社保有什麼區別:

如果工資爲5000元,那麼

個人繳費:5000×20.2%=1010元

公司繳費:5000×38.4%=1920元

如果工資爲10000元,那麼

個人繳費:10000×20.2%=2020元

公司繳費:10000×38.4%=3840元

你看,我們明明工資10000元,結果公司替我們少交了3840-1920=1920元的社保,還能讓我們「多領」2020-1010=1010元的工資,讓我們感覺賺了。

最後的結果就是,公司一年從我們身上省下了1920×12=23040元,我們退休後的養老金一年少領至少三四萬。

此外,醫保賬戶裏的餘額減半,公積金貸款額度變少。

誰賺誰虧一目瞭然,如意算盤打得那叫一個響:)

 

解決方案

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有規定:

職工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規定,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職工認爲用人單位有未按時足額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害其社會保險權益行爲的,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如果個人工資本來就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那麼公司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是完全OK的。

如果個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就已經同意了單位按當地最低繳費基數來,合同上白紙黑字寫了相關條款的,你也沒轍,學姐建議後知後覺的你去跟公司商量,商量無果的話就跳槽吧。如果個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公司「割韭菜」了,那麼學姐建議你能找公司私了就私了,如果公司拒絕私了,帶好相關證據去社保局投訴發起勞動仲裁吧。

 

異地繳納

公司爲了開展業務與規模於是註冊了一些子公司,那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些公司,偏偏就靠着這種操作,變相的「壓榨」我們的五險一金。

比如一家辦公地點跟總部在廣州的公司,在清遠註冊了一家子公司,當員工入職簽訂勞動合同時,工作地點在廣州,但勞動合同主體上顯示的卻是清遠子公司。

於是,公司給員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全部按照清遠市的政策來繳納,即繳納清遠的社保。

看着像一點毛病都沒有?反正社保是在正常繳納的?

錯!對於公司來說當然一點毛病都沒有,但是對我們個人而言,那當真是百害而無一利。

 

醫療保險,只能按照異地報銷來處理,報銷比例會比當地更低,萬一得了重病需要住院,是在廣州醫院就醫還清遠醫院就醫?

養老保險,如果不及時轉移回廣州的話,退休後只能以清遠的政策領取。養老金能夠領取多少,是與當地經濟水平直接掛鉤的,在交同樣的錢與同樣的繳納時間的情況下,廣州領到的養老金會比清遠多很多。

住房公積金,可能不能異地買房(不同地區政策不同)。

此外,異地繳納社保,還會導致你無法在本地買房落戶、買車上牌,生育險的報銷也得來回跑,非常麻煩。

解決方案

目前,沒有哪條法律明確規定,單位不能按照最低基數繳納,也沒有規定不能以這種形式給員工繳納社保。

學姐認爲,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在籤合同的時候就看清勞動合同主體,並問清負責人相關問題,以防後患。

否則,只能跟第一種情況一樣,收集相關證據去投訴,發起勞動仲裁了。

不給員工繳納社保

對於這種情況,學姐也已經說過多次了。

公司以任何藉口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即便以承諾多給員工發放工資爲條件而不繳納社保,也不行。

員工簽訂了《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書?不好意思,國家不承認,協議書無效。

簡言之,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直接帶着相關證據向社保局舉報,一報一個準,如果你還沒簽訂勞動合同,那更好,公司還得賠你雙倍工資。

學姐知道,大多數公司肯定都是會好好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架不住總有些公司喜歡「精打細算」,把員工當作乾淨的抹布,用完就扔,對員工的權利十分不尊重。

如果我們遇到了這種情況,學姐只能告訴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把該問的都問清楚。寧願不拿offer都不能亂交社保。

社保交不好,往小了說,影響看病、生小孩以及以後的養老金領取金額,往大了說,影響我們買房落戶、買車上牌。

年輕人來到大城市,辛辛苦苦工作,不就爲了以後有一個好的生活,能在大城市過日子嗎?千萬不能因爲公司的黑心操作,斷送了自己在大城市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