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樣式----CSS樣式表的繼承性和層疊性(圖文詳解)

本文最初於2017-07-29發表於博客園,並在GitHub上持續更新前端的系列文章。歡迎在GitHub上關注我,一塊兒入門和進階前端。css

如下是正文。html

本文重點

  • CSS的繼承性
  • CSS的層疊性
    • 計算權重
    • 權重問題大總結
    • CSS樣式表的衝突的總結
  • 權重問題深刻
    • 同一個標籤,攜帶了多個類名
    • !important標記

CSS的繼承性

咱們來看下面這樣的代碼,來引入繼承性:前端

上方代碼中,咱們給div標籤增長紅色屬性,卻發現,div裏的每個子標籤<p>也增長了紅色屬性。因而咱們獲得這樣的結論:git

有一些屬性,當給本身設置的時候,本身的後代都繼承上了,這個就是繼承性。github

繼承性是從本身開始,直到最小的元素。面試

可是呢,若是再給上方的代碼加一條屬性:瀏覽器

上圖中,咱們給div加了一個border,可是發現只有div具有了border屬性,而p標籤卻沒有border屬性。因而咱們能夠得出結論:微信

  • 關於文字樣式的屬性,都具備繼承性。這些屬性包括:color、 text-開頭的、line-開頭的、font-開頭的。佈局

  • 關於盒子、定位、佈局的屬性,都不能繼承。性能

之後當咱們談到css有哪些特性的時候,咱們要首先想到繼承性。並且,要知道哪些屬性具備繼承性、哪些屬性沒有繼承性。

CSS的層疊性

不少公司若是要筆試,那麼必定會考層疊性。

層疊性:計算權重

層疊性:就是css處理衝突的能力。 全部的權重計算,沒有任何兼容問題!

CSS像藝術家同樣優雅,像工程師同樣嚴謹。

咱們來看一個例子,就知道什麼叫層疊性了。

上圖中,三種選擇器同時給P標籤增長顏色的屬性,可是,文字最終顯示的是藍色,這個時候,就出現了層疊性的狀況。

當多個選擇器,選擇上了某個元素的時候,要按照以下順序統計權重:

id的數量,類的數量,標籤的數量

由於對於相同方式的樣式表,其選擇器排序的優先級爲:ID選擇器 > 類選擇器 > 標籤選擇器

針對上面這句話,咱們接下來舉一些複雜一點的例子。

層疊性舉例

舉例1:計算權重

如上圖所示,統計各個選擇器的數量,優先級高的勝出。文字的顏色爲紅色。

PS:不進位,實際上能進位(奇淫知識點:255個標籤,等於1個類名)可是沒有實戰意義!

舉例2:權重相同時

上圖能夠看到,第一個樣式和第二個樣式的權重相同。但第二個樣式的書寫順序靠後,所以以第二個樣式爲準(就近原則)。

舉例3:具備實戰性的例子

如今我要讓一個列表實現上面的這種樣式:第一個li爲紅色,剩下的li所有爲藍色。

若是寫成下面這種代碼是沒法實現的:

沒法實現的緣由很簡單,計算一下三個選擇器的權重就清楚了,顯然第二個樣式被第一個樣式表覆蓋了。

正確的作法是:(很是重要

上圖中,第二個樣式比第一個樣式的權重要大。所以在實戰中能夠實現這種效果:全部人當中,讓某一我的爲紅,讓其餘全部人爲藍。

這種方式好用是好用,但用好很難。

就拿上方代碼來舉例,爲了達到這種效果,即爲了防止權重不夠,比較穩妥的作法是:把第二個樣式表照着第一個樣式表來寫,在此基礎上,給第二個樣式表再加一個權重。

上面這個例子很具備實戰性。

舉例4:繼承性形成的影響

這裏須要聲明一點:

若是不能直接選中某個元素,經過繼承性影響的話,那麼權重是0。

爲了驗證上面這句話,咱們來看看下面這樣的例子:

另外:若是你們都是0,那麼有一個就近原則:誰描述的近,聽誰的。舉例以下:

層疊性:權重計算的問題大總結(很是重要)

層疊性。層疊性是一種能力,就是處理衝突的能力。當不一樣選擇器,對一個標籤的同一個樣式,有不一樣的值,聽誰的?這就是衝突。css有着嚴格的處理衝突的機制。

經過列舉上面幾個例子,咱們對權重問題作一個總結。

上面這個圖很是重要,咱們針對這個圖作一個文字描述:

  • 選擇上了,數權重,(id的數量,類的數量,標籤的數量)。若是權重同樣,誰寫在後面聽誰的。
  • 沒有選擇上,經過繼承影響的,就近原則,誰描述的近聽誰的。若是描述的同樣近,好比選擇器權重,若是權重再同樣重,誰寫在後面聽誰的。

CSS樣式表的衝突的總結

  • 一、對於相同的選擇器,其樣式表排序:行級樣式 > 內嵌樣式表 > 外部樣式表(就近原則)
  • 二、對於相同方式的樣式表,其選擇器排序:ID選擇器 > 類選擇器 > 標籤選擇器
  • 三、外部樣式表的ID選擇器 > 內嵌樣式表的標籤選擇器

總結:就近原則。ID選擇器優先級最大。

舉例:若是都是內嵌樣式表,優先級的順序以下:(ID 選擇器 > 類選擇器 > 標籤選擇器)

另外還有兩個衝突的狀況:

  • 一、對同一個標籤,若是用到了多個相同的內嵌樣式表,它的優先級:定義的CSS樣式表中,誰最近,就用誰。
  • 二、對於同一個標籤,若是引用了多個相同的外部樣式表,它的優先級:html文件中,引用樣式表的位置越近,就用誰。

例如:

題目演示

CSS的層疊性講完了,咱們來作幾個題目吧。

題目1

題目2

題目3

題目4

權重問題深刻

同一個標籤,攜帶了多個類名,有衝突:

這裏須要補充兩種衝突的狀況:

  • 一、對同一個標籤,若是用到了了多個相同的內嵌樣式表,它的優先級: 定義的樣式表中,誰最近,就用誰。
  • 二、對於同一個標籤,若是引用了多個相同的外部樣式表,它的優先級:html文件中,引用樣式表的位置越近,就用誰。

例如:(就近原則)

上圖中,文字顯示的顏色均爲紅色。由於這和在標籤中的掛類名的書序無關,只和css的順序有關。

!important標記

來看個很簡單的例子:

上圖中,顯然id選擇器的權重最大,因此文字的顏色是紅色。

若是咱們想讓文字的顏色顯示爲綠色,只須要給標籤選擇器的加一個!important標記,此時其權重爲無窮大。以下:

important是英語裏面的「重要的」的意思。咱們能夠經過以下語法:

k:v !important;

來給一個屬性提升權重。這個屬性的權重就是無窮大

注意,必定要注意語法的正確性。

正確的語法:

font-size:60px !important;

錯誤的語法:

font-size:60px; !important;    不能把!important寫在外面
font-size:60px important;      不能忘記感嘆號

!important標記須要強調以下3點:

(1)!important提高的是一個屬性,而不是一個選擇器

p{
            color:red !important;    只寫了這一個!important,因此只有字體顏色屬性提高了權重
            font-size: 100px ;       這條屬性沒有寫!important,因此沒有提高權重
        }
        #para1{
            color:blue;
            font-size: 50px;
        }
        .spec{
            color:green;
            font-size: 20px;
        }

因此,綜合來看,字體顏色是red(聽important的);字號是50px(聽id的)。

(2)!important沒法提高繼承的權重,該是0仍是0

好比HTML結構:

<div>
        <p>哈哈哈哈哈哈哈哈</p>
    </div>

有CSS樣式:

div{
        color:red !important;
    }
    p{
        color:blue;
    }

因爲div是經過繼承性來影響文字顏色的,因此!important沒法提高它的權重,權重依然是0。

幹不過p標籤,由於p標籤是實實在在選中了,因此字是藍色的(以p爲準)。

(3)!important不影響就近原則

若是你們都是繼承來的,按理說應該按照「就近原則」,那麼important可否影響就近原則呢?
答案是:不影響。遠的,永遠是遠的。不能給遠的寫一個important,幹掉近的。

爲了驗證這個問題,咱們能夠搞兩層具備繼承性的標籤,而後給外層標籤加一個!important,最終看看就近原則有沒有被打破。舉例以下:

PS:! important作站的時候,不容許使用。由於會讓css寫的很亂。
如今,咱們知道層疊性能比較不少東西:
選擇器的寫法權重,誰離的近,誰寫在下面。

知識回顧

咱們把以上內容和上一篇文章作一個簡單的知識回顧。

CSS屬性

css屬性,面試的時候會有筆試,筆試沒有智能感應的。

加粗,傾斜,下劃線:

font-weight:bold;
font-style:italic;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背景顏色、前景色:

background-color:red;
color:red;

class和id的區別

class用於css的,id用於js的。

1)class頁面上能夠重複。id頁面上惟一,不能重複。
2)一個標籤能夠有多個class,用空格隔開。可是id只能有id。

各類選擇器(瀏覽器兼容性)

IE6層面兼容的選擇器: 標籤選擇器、id選擇器、類選擇器、後代、交集選擇器、並集選擇器、通配符。以下:

p
#box
.spec
div p
div.spec
div,p
*

IE7可以兼容的:兒子選擇器、下一個兄弟選擇器。以下:

div>p
h3+p

IE8可以兼容的:

ul li:first-child
ul li:last-child

css兩個性質

  • 繼承性:好的事兒。繼承從上到下,哪些能?哪些不能?

  • 層疊性:衝突,多個選擇器描述了同一個屬性,聽誰的?

再看幾個題目:

權重問題大總結,最後有個例子,比較難,暫時略掉。

個人公衆號

想學習代碼以外的軟技能?不妨關注個人微信公衆號:生命團隊(id:vitateam)。

掃一掃,你將發現另外一個全新的世界,而這將是一場美麗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