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條要點速讀: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11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央行等部門起草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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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關鍵要點解讀:

1.明確地方網絡小貸和全國性網絡小貸

解讀:只有經過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開展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網絡小貸業務,否則小貸公司只能在註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進行網絡小額貸款業務。

2.直接監管上級定位清晰

解讀:極個別小額貸款公司需要跨省級行政區開展網絡小貸業務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直接負責;地方小貸則由當地金融監管部門直接監管。

3.網絡小貸牌照有效期

解讀:有效期3年,到期提前90日向直接上級申請續展。

4.註冊資本

解讀:網絡小額貸款機構一次性實繳註冊資本要求:10億元;
跨省網絡小額貸款機構一次性實繳註冊資本要求:50億元;

上述要求隱性表示只有經濟發達的省份日後纔有更多機會開展網絡小貸業務,比如廣東、重慶。其他二、三、四線省市將會在未來逐漸收縮開展網絡小貸公司數量。

通過天眼查搜索目前全國有34303家小額貸款公司,有已滿足上述實繳注資要求,也有不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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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控股股東有新要求

(二)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累計繳納稅收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200萬元(合併會計報表口徑);
(三)對該公司的出資額不高於上一會計年度公司淨資產的35%;

解讀:對於主營業務業績表現不佳的公司,沒有資格成爲網絡小貸公司的控股股東,且明確了網絡小貸控股公司的主業績指標和最高出資佔比。

6.明確經營範圍

解讀:初期階段經營範圍:
(一)發放網絡小額貸款;
(二)與貸款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表現良好經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增加如下經營範圍:
(一)以本公司發放的網絡小額貸款爲基礎資產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
(二)發行債券;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可以從事的其他業務。

7.對外融資比例

解讀:網絡小貸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1倍;

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4倍。

上述相當於堵住了通過二級市場作爲主要融資方式爲網絡小貸輸血資金的操作。

8.貸款額度監管

解讀:額度管理上監管明確,當借款對象爲個人時,貸款金額的最高上限爲以下兩條件則中最小值:

不超過30萬;
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當借款對象爲企業或其他組織等,貸款金額上限爲100萬元。

9.開展助貸或聯合貸款業務

解讀:經常作爲資金方的網絡小貸公司,監管明確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同時仍然強調網絡小貸公司需要有實質性風控能力。

10.接徵信,報系統,禁業務

解讀:其中,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不得經營下列業務:
(一)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二)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
(三)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
(四)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辦理線下業務;
(五)法律法規、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監督管理部門禁止從事的其他業務。

11.存量網絡小貸機構處理辦法

解讀:
對於已經開展地方網絡小貸公司,應當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完全達到本辦法各項規定的要求。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重新審批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資質。
對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已經跨省級行政區域從事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本辦法規定的過渡期(3年)內完全達到本辦法各項規定的要求;否則會逐步清退。

結合昨日同樣的勁爆消息:螞蟻集團馬雲等人被約談,以及2020發佈的一系列監管政策,梁校長在此大膽預測2021年的金融業局勢(僅代表個人觀點):

以銀行業爲主的金融機構繼續擴張網貸業務,明年開始陸續崛起一批跨省經營網貸的地方商業銀行; 陸續發放消費金融牌照,截止目前已經獲批發放30家,預計2021年將增至50-60家; 陸續發放的消金牌照將對風控能力、運營能力和資本能力強勁的民營機構,從關注申請網絡小貸牌照,引導至申請消費金融牌照; 小貸行業強者恆強,且出現經營模式兩種極端傾向:實力強勁的小貸公司積極擁抱網貸業務新金融,不斷侵佔當地和跨省區域業務市場,實力弱小的小貸公司僅能維持線下業務模式,最終出現極個別經營全國性網絡小貸公司+少量區域性網絡小貸公司+線下小貸公司; 外資持牌金融機構將會陸續增加,以保證充足外匯儲備; 中國金融科技公司及其周邊產業公司將在中國科創和香港出現一批IPO潮,以導向國內經濟流向股市而非地產; 非持牌金融機構去金融化進程加速,部分被迫出海探索國際業務;